您现在的位置是:中部新闻网 > 百科
男子把手机借人买信息成从犯 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审
中部新闻网2024-12-21 04:36:53【百科】9人已围观
简介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一个为了拓展公司业务网购公民个人信息,另一个因碍于情面把手机借给同事买信息。最终,两人都因此获刑。近日,这两名男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到审判。据悉,该案是海沧区首例侵犯公
原标题:男子把手机借人买信息成从犯 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审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一个为了拓展公司业务网购公民个人信息,男把另一个因碍于情面把手机借给同事买信息。手机受审最终,借人两人都因此获刑。买信民
近日,息成息罪这两名男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到审判。从犯据悉,犯侵犯该案是人信海沧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。
他碍于情面借手机给同事买信息
被告人刘某和王某是男把同事,他们同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工作,手机受审其中刘某是借人贷款推销员。去年6月,买信民刘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有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。息成息罪虽然公司明令不能购买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从犯但刘某为了寻找目标客户,犯侵犯拓展从事的保单贷款业务,他决定试试。
但是,刘某不敢用自己的手机和微信账号联系和交易,于是,他便向同事王某借手机。
王某事后说,他明知刘某是要购买保险信息,但因为两人是同事,他不好意思拒绝,便把手机借给刘某使用。
当天,刘某就通过王某的微信账号购买了1000条公民保单信息,这些信息包括了公民的姓名、电话、住址、身份证号、保险公司、保费金额。刘某还把300元的费用先转至王某的微信账号,由王某帮忙支付给对方。
2017年6月,随着上家的落网,刘某和王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。当时,警方还当场缴获手机等作案工具。
均构成犯罪两人都被判了刑
随后,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、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近日,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为被告人刘某、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本案是共同犯罪,被告人刘某是主犯,王某是从犯。因此,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;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检察官提醒说,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是违法行为。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要做好信息安全保护措施,对公民个人信息加密并设置权限,避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。同时,公民个人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,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投诉举报。
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海检/文陶小莫/漫画
很赞哦!(9)
上一篇: 郑州到底多少人?统计局:2017年常住人口988.07万
下一篇: 诚实守信成就精彩人生